先算可負擔,後談貸款額
先以實收入息減必要開支得出每月可還上限,再回推可承受本金與年期。實務參考是財務公司月供不超過月入約 35%,連同租金或按揭後不超過月入五成。
Two entrances
很多人以為「跑數」與「清數」是同一件事。實際上,它們對應你現時處於哪一個階段。
| 比較項目 | 跑數王 | 清數王 |
|---|---|---|
| 你現時的狀態 | 已被追收、已斷供、以債養債 | 仍在供,但月供已超負荷 |
| 首要目標 | 止血:整理合約、停止惡化、保住有申報的債務 | 重整:把多筆短約合併,拉長還款期 |
| 主要工作 | 釐清欠款結構、法律程序階段與可負擔金額 | 比較年期與總利息,核對清還名單與合約 |
| 會否增加借貸 | 不一定,有時結論是不應再借 | 以一筆新貸款取代多筆舊債 |
| 對應頁面 | 跑數服務 | 二線清數 |
無論你由哪一個入口進來,第一步都一樣:把數字攤出來。欠幾間、每間大約多少、每月實際供多少、最近一次還款是何時。沒有這三、四個數字,任何方案討論都只是猜測。計法見申請流程頁的可負擔月供計算。
Our principles
這六條不是口號,而是我們在每一頁內容與每一次通話中都會執行的做法。
先以實收入息減必要開支得出每月可還上限,再回推可承受本金與年期。實務參考是財務公司月供不超過月入約 35%,連同租金或按揭後不超過月入五成。
實際年利率、每月供款、還款總額。實際利率須按《放債人條例》附表 2 計算;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法定上限為年息 48%,超過 36% 可被推定為敲詐性利率。
放債人須領有牌照,你可透過公司註冊處的放債人名單核對名稱、牌照編號與註冊地址,並要求對方在文件上顯示編號。
按放債人的額外牌照條件,若中介向借款人收費、未獲委任並載列於放債人登記冊,或拒絕提供中介協議副本,放債人不得接受該轉介。任何「開file費」都應拒絕。
若拉長年期後月供仍超出負荷、收入已中斷或已進入法律程序,我們會直接說明應比較個人自願安排或破產等正式途徑,而不是再疊一筆貸款。
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與保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如認為資料被不當使用或披露,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我們刊登的每一組數字,都可以由公開來源核對。若你在其他地方看到與本站不同的說法,請以下面官方資料來源為準,並歡迎向我們指正。
Editorial policy
本站的內容分兩類:可核實的法例與程序資料,以及基於公式的計算示例。兩者的處理方式不同。
凡涉及金額門檻、期限、比率或程序的敘述,均以條例條文或政府部門公布為依據,並在該頁的「資料依據」段落列明來源與生效日期。例如:法定實際年利率上限 48%、敲詐性利率門檻 36%(2022 年 12 月 30 日生效);貸款協議須於作出後 7 天內、款項貸出前簽署(第 18 條);債權人破產呈請門檻 HK$10,000;按揭成數上限七成、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五成(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
所有月供、總利息與清還期數,均以等額攤還或逐月計息公式計算,並在表格標題或註腳寫明假設(本金、實際年利率、期數、是否再消費)。這些數字用於說明成本結構,不是報價。
若某項安排屬個別機構政策(例如是否查閱信貸報告、文件清單細節),我們會明確寫「視乎機構政策」或「以其書面清單為準」,而不會寫成通則。若法例已修訂,我們以最新生效版本為準,並註明舊制已被取代。
當條例修訂、監管指引更新或官方收費調整時,相關頁面的數字與生效日期會一併更新。若你發現任何內容與官方公布不符,歡迎經聯絡表格指出,我們會核實後修正。
Verify yourself
以下是本站引用的主要來源。核實是你的權利,不需要經任何中介。
| 用途 | 來源 | 可核對什麼 |
|---|---|---|
| 放債人牌照與中介 | 公司註冊處 | 放債人名單、牌照編號、註冊地址、放債人(額外)牌照條件 |
| 法例條文 | 電子版香港法例 | 《放債人條例》(第163章)、《破產條例》、《時效條例》(第347章) |
| 銀行與按揭監管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按揭成數與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壓力測試安排、《銀行營運守則》 |
| 信貸資料保留期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 《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投訴渠道 |
| 信貸評分與報告 | 環聯(TransUnion) | 評分範圍1,000至4,000分、A至J等級、每12個月免費一份報告 |
| 破產程序 | 破產管理署 | 呈請程序、繳存款項、解除破產安排 |
| 法院管轄權 | 司法機構 | 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上限與程序 |
| 物業查冊 | 土地註冊處 | 土地登記冊查冊方法與收費 |
想一次看齊所有數字,可前往常見問題頁的關鍵數字速覽表;想知道每一步流程與文件,見申請流程。
Coverage
服務全港,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電話與 WhatsApp 為主要溝通渠道。
FAQ
分四組:品牌與服務、可信度與查證、做法與界線、資料與投訴。產品問題見常見問題頁。
一、品牌與服務
清數王處理整合與拉長還款,即把多筆欠款集中成一筆;跑數王面對已經被追收、斷供的處境,重點是整理與止血。兩者是同一套服務的兩個入口,分別在於你現時處於哪一個階段。
不是。香港的銀行屬認可機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本網站處理的是與持牌放債人相關的查詢,該類業務受《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規管。兩者的監管框架與產品條款都不同。
服務全港,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對象包括受薪人士、自僱及 Freelancer、小商戶與業主。
因為債務壓力通常不會在辦公時間出現。電話 9182 1366 全日 24 小時接受查詢,首次通話主要用於釐清欠款結構與可負擔月供,不代表即時批核。
二、可信度與查證
因為我們不會刊登任何未經核實或不屬於本身的資料。牌照編號必須與實際持牌實體一致,並會在正式文件上向你出示;你亦可自行透過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處的放債人名單核對。
因為這些數字無法核實,亦容易誤導。每宗查詢的收入、負債結構與文件完整度都不同;正規流程必然包括核對資料與書面條款,而這需要時間。
透過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處的放債人名單核對名稱、牌照編號與註冊地址;政府另設放債人登記冊供公眾核實財務中介是否獲委任。放債廣告亦須載有投訴熱線及「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
主要引自《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破產條例》、《時效條例》,以及公司註冊處、金管局、私隱專員公署、破產管理署、土地註冊處與司法機構等官方公布;信貸評分與報告安排引自環聯及「信資通」公開資料。清單見官方資料來源。
不是。所有數字均為在指定假設下以等額攤還或逐月計息公式計算的數學示例,用以說明成本結構。實際條款以你簽署的書面合約為準。
三、做法與界線
不會。按放債人的額外牌照條件,若中介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費用、未獲委任並載列於放債人登記冊,或拒絕提供中介協議副本,放債人便不得接受該中介轉介的申請。任何要求先付費用的做法都應拒絕。
不會。整合安排不會減少債務總額,只會改變還款結構與每月現金流;年期拉長後總利息通常增加。若需要減免金額,應考慮個人自願安排或破產等正式途徑。
不可以,任何人都不可以。信貸資料有法定保留期;只有在帳戶已全數清結且從未拖欠還款超過 60 日的情況下,你本人才有權指示刪除該帳戶資料,而這不需付費。
本網站提供查詢、資料整理與方案評估,不提供法律代表服務。若已收到法院文件或涉及法律程序,應諮詢合適專業人士。
收支已是負數、把年期拉到最長後月供仍超出可負擔金額、已進入法律程序,或整合後你仍會繼續透支。這些情況下新增借貸只會令總債務更重。
先以實收入息減必要開支得出每月可還上限,再回推可承受本金與年期。實務參考是財務公司月供不超過月入約 35%,連同租金或按揭後不超過月入五成;這是內部參考而非法定標準。
四、資料、投訴與免責
三個數字即可開始:欠幾間機構、大約總欠款、每月現時總供款。之後才需要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入息證明或銀行戶口紀錄等文件,清單見申請流程頁。
資料只用於評估方案。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與保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如你認為資料被不當使用或披露,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先向相關機構的投訴渠道正式反映並保留紀錄;涉及個人資料的問題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若追收涉及威脅、恐嚇或勒索,應報警處理。放債廣告亦須載明該放債人處理投訴的熱線電話號碼。
歡迎經聯絡表格指出並附上你所依據的官方來源。我們會核實後更新,並在該頁的「資料依據」段落反映最新生效版本。
不是。所有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貸款要約、財務建議或法律意見。任何貸款均受香港《放債人條例》規管,最終條款以你簽署的文件為準。
資料依據:本頁提及的法定利率上限(年息 48%)、敲詐性利率門檻(年息 36%)、實際利率須按附表 2 計算,以及貸款協議須於作出後 7 天內、款項貸出前簽署並交付協議摘記與條例撮要,引自《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及 2022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修訂;中介三項限制、廣告風險提示與放債人登記冊,引自公司註冊處公布的放債人(額外)牌照條件;帳戶還款資料、拖欠超過 60 日與刪除已結清帳戶的權利,引自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信貸評分範圍與每 12 個月免費索取報告的安排,引自環聯(TransUnion)及「信資通」公開資料;債權人破產呈請門檻引自《破產條例》第 6 條;按揭成數與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引自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4 年 10 月 16 日指引。本網站不構成貸款要約或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