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TU 代表什麼
「免TU」通常指財務公司在初步評估時不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信貸報告,因此查詢動作本身較少留下銀行常見的信貸查詢紀錄。這並不代表毋須審批,更不代表一定獲批。
機構仍會了解工作或生意收入、戶口走勢、現有外債,以及借款人是否仍有還款意願。信貸評級較低的人士,往往因為銀行渠道被拒,才轉向這類較彈性的評估方式。
三個常見誤解
- 誤解一:免TU 等於必批。不查報告只是少了一項參考,還款能力仍要評估。
- 誤解二:免TU 等於低息。資訊越少,機構承擔的風險越高,息費通常更高。
- 誤解三:免TU 等於「唔會有紀錄」。若該機構其後成為申報成員或進入追收程序,情況會改變;而你在其他機構的紀錄本來就存在。
先搞清楚香港的信貸資料制度
很多人怕 TU,其實從未看過自己的報告。理解制度之後,你會發現可控的部分比想像中多。
由一家變多家:「信資通」
金管局與業界透過「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模式」引入多於一家機構,該模式於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正式定名為「信資通」並宣布推出試行計劃,其後正式啟用;現時參與的機構包括環聯(TransUnion)、諾華誠信及壹賬通征信。
評分範圍與等級
環聯的個人信貸評分介乎 1,000 至 4,000 分,對應 A 至 J 共十個等級,A 級最高。評分只是審批的其中一項參考,機構同時會看收入穩定性、負債水平、還款紀錄與內部政策。
每 12 個月可免費索取報告
在信資通安排下,每人每 12 個月可向每間參與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免費索取一份信貸報告。申請任何貸款之前,建議先自行查閱,核對帳戶、結欠與逾期紀錄是否準確——這一步免費,而且往往能省下大量無效申請。
資料保留多久:一張表看清
| 資料類別 | 保留期 | 實務含義 |
|---|---|---|
| 帳戶還款資料 | 一般五年,由資料產生日起計,或帳戶結束後五年屆滿 | 準時還款的良好紀錄同樣會被保留,值得累積 |
| 拖欠超過 60 日的紀錄 | 可在全數清還欠款後起計保留五年 | 「拖欠 60 日」是關鍵分界,過了就難以移除 |
| 信貸申請資料 | 准許保留五年,但只可向信貸提供者發放該五年內最近兩年的資料 | 短期密集申請,在兩年內都會被看見 |
| 與宣布破產有關的公眾紀錄 | 一般可由宣布破產起計保留八年 | 破產的影響遠比整合安排長遠 |
你其實有兩項可行使的權利
- 指示刪除已結清帳戶:若已全數清結帳戶,且從未拖欠還款超過 60 日,你有權指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刪除有關帳戶資料。
- 要求更正錯誤:發現資料不準確,可提出更正要求;個人資料處理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如結果不理想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由此可見,凡是收費幫你「洗TU」、「刪除逾期」的服務都不可信:有法定保留期的資料無人可任意刪除,而可刪除的情況(已結清且從未逾期超過 60 日)你本人就能處理,不需付費。
硬查詢與軟查詢的分別
信貸提供者為審批而作的查詢,會成為信貸申請紀錄的一部分,並可被其他信貸提供者在最近兩年內看見;而你自己查閱自己的報告,性質不同,一般被視為軟查詢,不會讓信貸提供者看到你「四處申請」。
實務結論很簡單:自己查越多越好,向機構申請則要精準。短時間內向多間機構提交申請,即使部分不查 TU,只要有任何一間查閱,密集申請的模式仍可能被記錄。
不查 TU,機構到底看什麼
| 維度 | 機構在看什麼 | 你可以怎樣準備 |
|---|---|---|
| 入息可核實性 | 是否有持續、可辨識的入帳 | 收入集中入同一戶口,備六個月或以上紀錄 |
| 戶口走勢 | 是否長期見底、有否退票或頻繁透支 | 保留必要餘額,避免月底歸零的模式 |
| 現有負債 | 欠款筆數、每月總供款佔收入比例 | 整理清單:機構、尚欠、期數、月供、還款日 |
| 還款意願 | 最近是否仍有還款動作、是否願意如實說明 | 如實交代逾期原因,不要隱瞞欠款間數 |
準備方式與所需文件,與其他產品一致,可直接參考申請流程頁的文件清單;自僱人士的入息證明方式,見私人貸款頁的自僱章節。
誰較常查詢免TU貸款
- TU 評分偏低,銀行私人貸款較難批核。
- 曾有逾期,但仍持續有入息。
- 需要短期周轉,而不是一次過處理多間財務。
- 自僱或收入不規律,難以提供標準糧單。
反過來說,這些情況不應該借
- 已同時供多間財務、月供佔收入過高,再借只會以債養債。
- 已被多間機構追收或已斷供,應先看跑數服務的止血次序。
- 收支本身已是負數,借款只會延後爆發時間。
與二線清數的分別
免TU貸款較偏向一筆新的周轉資金。若你已經有多筆二線短約、月供過高,更應先看二線清數,把舊債合併,而不是再加一筆獨立貸款。
清數著眼「還舊債、集中一筆」;免TU著眼「在不查 TU 的前提下評估新貸」。兩者目的不同,混為一談容易變成債上債。
| 比較項目 | 免TU貸款 | 二線清數 |
|---|---|---|
| 目的 | 取得一筆新資金 | 清還多筆舊債後集中供一筆 |
| 債務筆數 | 增加一筆 | 由多筆變一筆 |
| 對月供的影響 | 月供上升 | 拉長年期後月供可下降 |
| 對總利息的影響 | 額外新增利息 | 年期拉長,總利息通常增加 |
| 適合訊號 | 有明確用途、有時間表 | 還款日分散、月供已頂唔住 |
成本:先看月供與法定上限
下表以本金 HK$100,000、等額攤還計算。數字為數學示例,用以說明成本結構,並非報價。
| 實際年利率 | 12 期 | 24 期 | 36 期 |
|---|---|---|---|
| 36%(敲詐性推定門檻) | HK$10,046(約 HK$20,555) | HK$5,905(約 HK$41,714) | HK$4,580(約 HK$64,894) |
| 48%(法定上限) | HK$10,655(約 HK$27,863) | HK$6,559(約 HK$57,408) | HK$5,289(約 HK$90,393) |
《放債人條例》第 24 條釐定貸款的最高實際利率,而實際利率須按該條例附表 2 計算。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法定實際年利率上限為年息 48%,可被推定為敲詐性利率的門檻為年息 36%;訂明超過上限的協議不得強制執行,放債人亦可被檢控。
必須注意的風險
不查 TU 不等於低息。二線產品利息與費用通常高於銀行。簽約前必須以書面確認實際年利率、手續費、還款期及提早還款條款。沒有穩定入帳卻硬借,只會把問題延後。
簽約規則與沒有冷靜期
《放債人條例》第 18 條規定貸款協議須以書面訂立,並由借款人於協議作出後 7 天內、款項貸出之前簽署;簽訂時你應收到已簽署的協議摘記與條例撮要,摘記須載明還款條款、保證形式及利率。香港法例並未為放債人貸款設立通用的法定冷靜期,因此保障在簽名之前。
中介零收費紅線
按放債人的額外牌照條件,若中介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費用、未獲放債人委任並載列於放債人登記冊,或拒絕提供中介協議副本,放債人便不得接受該中介轉介的申請。放債廣告須公正合理、不含誤導成分,並載有投訴熱線與風險提示「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可透過公司註冊處核對放債人名稱與牌照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