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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按揭

業主周轉及按揭相關查詢。成數、估價與會否影響原有銀行按揭,必須按個案評估。24小時熱線 9182 1366

這頁涵蓋什麼

業主有時需要資金周轉,但不想或未能即時經銀行加按。市場上會出現業主貸款、物業相關融資等查詢。本頁說明監管框架、加按與二按的分別、抵押的真實風險,以及查詢前你可以自己完成的核實工作。本頁不提供估價、成數或批核保證。

現行按揭監管框架:七成與五成

很多資訊仍停留在舊制。目前的準確情況如下。

2024 年 10 月 16 日:成數與 DSR 劃一

金管局於 2024 年 10 月 16 日向銀行發出指引,修訂物業按揭貸款的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所有住宅物業不論價值及是否自用,按揭成數上限統一為七成;以「資產水平」為審批基礎的按揭成數上限由六成提升至七成,適用於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包括寫字樓、商舖及工廈);非自用物業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由四成調升至五成,與自用物業看齊;並取消申請人若曾為其他按揭物業借貸或作擔保便須下調成數及比率上限 10 個百分點的要求。經修訂後,所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劃一為七成,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劃一為五成

2024 年 2 月 28 日:暫停加息壓力測試

就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假設利率上升 200 基點的壓力測試要求,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實施。要注意的是,暫停官方壓測不等於審批放鬆——銀行仍會按自身信貸政策評估你的還款能力。

認可機構的監管上限(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
項目 現行上限 實務含義
按揭成數(住宅/非住宅) 劃一七成 不再按樓價分級,但仍受銀行估價與政策限制
以「資產水平」審批 由六成提升至七成 適用於住宅及非住宅物業
供款與入息比率 劃一五成 會計入你其他債務的每月供款
加息 200 基點壓力測試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 銀行內部政策仍可較嚴格

關鍵一句:七成是監管上限,不是批核承諾。而以上指引是向銀行等認可機構發出;持牌放債人受《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規管,並非認可機構,因此這些上限不會直接適用於財務公司方案。

為什麼不能直接寫成數

每層樓的剩餘按揭、業權、物業種類(私人、居屋等)與現價都不同。沒有實地資料就寫「可借多少成」,屬於不負責任。實際可借與還款安排,只能在了解物業與現有按揭後才討論。

影響結果的六個變數

  • 估價:由貸款機構委任的估價機構決定,網上估價只屬參考,不同機構可有差異。
  • 剩餘按揭:現時尚欠越多,可動用的空間越小。
  • 物業性質:私人住宅、資助出售單位(是否已補地價)、村屋、工商物業、車位,限制各異。
  • 收入與其他負債:供款與入息比率會計入車貸、私貸與卡數供款。
  • 業權狀況:聯名、遺產、法律程序或已有其他押記,都會影響可行性。
  • 機構政策:同一份文件,不同機構結論可以完全不同。

加按、轉按與二按的分別

三種常見做法
做法 實際操作 主要注意事項
加按(Further advance) 向原有承按銀行申請提取更多貸款 需重新估價與審批,受成數與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限制
轉按(Refinancing) 把按揭轉到另一間機構,可一併套現 留意原按揭罰息期、現金回贈是否需按比例退還、律師費與估價費
二按(Second mortgage) 在原有按揭之上再設立一重押記,多由財務公司提供 利率與費用通常較高;須核對原按揭合約有關其後押記的限制

會否影響原有銀行按揭

視乎產品結構:有些安排涉及抵押,有些則以業主身份作其他形式的貸款。是否通知原按揭銀行、會否觸發合約條款,必須逐案核對,不能一概而論。

兩件實務上必須查清的事

  • 合約限制:銀行按揭契通常訂有條款,限制業主在未經承按人書面同意下就物業設立其後押記或轉讓權益。是否構成違約,要看你手上的按揭契與貸款條款。
  • 公開紀錄:押記文件註冊後,一般會反映在該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任何人查冊都能看到。因此「無人會知」的說法不可靠。

這一步成本極低,卻能避免大量誤判。你可透過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查閱土地登記冊,核對業權人、現有按揭、其他押記或法定命令。按《土地註冊費用規例》,現行查冊收費包括:

土地註冊處主要查冊收費
項目 費用
土地登記冊電腦列印本:某一財產的現時詳情HK$10
土地登記冊電腦列印本:過往及現時詳情HK$25
查索每份註冊摘要或政府租契HK$10
整份文書副本:每份註冊摘要及其附連文書HK$100
核證為真實副本HK$150

查冊只顯示已註冊的資料,並不等同律師查契(title search);涉及業權瑕疵、遺產或複雜押記時,仍應諮詢律師。

業主仍要先算現金流

即使有物業,若同時有多筆二線短約,物業融資亦不能自動解決月供過高的問題。有時更應先整理二線清數,避免把物業風險疊在已經不穩的還款上。

先算兩個數字

  • 可負擔月供:實收入息減必要開支(包括現有按揭供款)。計法見申請流程頁的可負擔月供計算
  • 總供款比例:把按揭、車貸、私貸、卡數最低還款相加,除以月入。認可機構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為五成,而我們建議財務公司部分的月供不超過月入約 35%

下表以本金 HK$100,000、等額攤還計算,用作理解非銀行渠道的成本量級。數字為數學示例,並非報價

本金 HK$100,000・等額攤還・每月供款(括號為總利息)
實際年利率 12 期 24 期 36 期
24% HK$9,456(約 HK$13,472) HK$5,287(約 HK$26,891) HK$3,923(約 HK$41,238)
36%(敲詐性推定門檻) HK$10,046(約 HK$20,555) HK$5,905(約 HK$41,714) HK$4,580(約 HK$64,894)
48%(法定上限) HK$10,655(約 HK$27,863) HK$6,559(約 HK$57,408) HK$5,289(約 HK$90,393)

抵押的真實風險

這是本頁最重要的一段。把無抵押債務轉為以物業作抵押,風險性質會改變:由「被追收」升級為「可能失去物業」。

  • 違約後果:債權人可循法律程序追討,包括向法院申請有關出售抵押物業的命令。
  • 利率上限仍在:財務公司二按仍受《放債人條例》規管,法定實際年利率上限為年息 48%,超過 36% 可被推定為敲詐性利率,實際利率須按條例附表 2 計算。
  • 簽約規則:第 18 條規定協議須以書面訂立,並由借款人於協議作出後 7 天內、款項貸出之前簽署;簽訂時須取得已簽署的協議摘記與條例撮要。
  • 中介零收費:按放債人的額外牌照條件,若中介向借款人收費、未獲委任並載列於放債人登記冊,或拒絕提供中介協議副本,放債人不得接受該轉介。可透過公司註冊處核對牌照編號。

若你把年期拉到最長後仍供不起、收入已中斷,或已進入法律程序,就不應該再把物業押上去。此時應先看跑數服務的止血次序與破產、個人自願安排對照

資助出售單位與特殊物業

未補地價的資助出售單位(例如居屋),其轉讓、出租及設立押記一般須符合有關計劃的規定並取得房委會或房協同意,並非可自由加按;查詢前應先確認單位是否已補地價及所適用的轉讓限制。村屋、工商物業與車位則牽涉估價、流通性與業權文件複雜度,個別機構政策差異可以很大。

準備資料清單

  • 準備業權資料、現有按揭銀行與大約尚欠。
  • 現有按揭的每月供款、剩餘年期、是否仍在罰息期或現金回贈追討期。
  • 土地登記冊查冊記錄(現時詳情 HK$10 即可取得)。
  • 說明資金用途:周轉、清數,還是其他。
  • 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入息證明或戶口紀錄;自僱者可用戶口紀錄、稅單或業務合約,見私人貸款頁
  • 其他欠款清單:機構、尚欠、期數、月供、還款日。
  • 所有收費與抵押安排必須書面列出。

Before you pledge

動用物業之前的七步

前四步全部可以自己完成,而且成本極低。做齊之後再接觸任何機構,議價與判斷力都會不同。

自行查冊

到土地註冊處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查閱土地登記冊,核對業權人、現有按揭與其他押記或法定命令。現時詳情每份 HK$10。

整理現有按揭

承按銀行、尚欠餘額、剩餘年期、每月供款、利率計法,以及是否仍在罰息期或現金回贈追討期內。

確認物業性質

私人住宅、資助出售單位(是否已補地價)、村屋、工商物業或車位,可行方案與限制完全不同。

算出可負擔月供

實收入息減必要開支得出上限;同時留意認可機構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為五成,並會計入其他債務供款。

寫清資金用途

周轉、清還其他欠款、業務或裝修。若用途只是減輕月供,可能整合方案更合適,不必動用物業。

先問銀行,再比較非銀行渠道

銀行加按或轉按若可行,成本一般較低。之後才比較財務公司方案的實際年利率、費用與抵押範圍。

核對押記條款才簽名

押記範圍、違約後果、提早還款安排、所有費用,全部書面確認。涉及抵押的文件,必須在簽署前完整看過。

看八步申請流程

FAQ

樓宇按揭:24 條常見問題

分五組:監管上限、加按轉按二按、影響與查冊、成本與風險、資料與查證。其他題目見常見問題頁

一、監管上限與批核

現時香港的按揭成數上限是多少?

金管局於 2024 年 10 月 16 日向銀行發出指引,所有住宅物業不論價值及是否自用,按揭成數上限統一為七成;以「資產水平」為審批基礎的成數上限亦由六成提升至七成,並適用於住宅及非住宅物業。修訂後,所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劃一為七成。

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是多少?

劃一為五成。同日金管局把非自用物業的上限由四成調升至五成,與自用物業看齊,並適用於所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計算時會包括你其他債務的供款。

按揭壓力測試還存在嗎?

就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假設利率上升 200 基點的壓力測試要求,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實施。但銀行仍會按自身信貸政策評估還款能力,並非審批變寬鬆。

既然上限是七成,是否代表一定可以借到七成?

不是。七成是監管上限,不是批核承諾。實際可借取決於銀行估價、收入與負債、物業種類與樓齡、業權狀況及機構政策。

為什麼本頁不直接寫可以借多少?

因為每個個案的剩餘按揭、業權、物業種類與現值都不同。沒有實際資料就報成數屬於不負責任,亦容易令人做出錯誤決定。

二、加按、轉按與二按

加按、轉按與二按有什麼分別?

加按是在原承按銀行提取更多貸款;轉按是把按揭轉到另一間機構並可能一併套現;二按是在原有按揭之上再設一重押記,多由財務公司提供,利率與風險較高。

做二按會影響原有銀行按揭嗎?

要逐案核對。銀行按揭契通常訂有條款,限制業主在未經承按人書面同意下就物業設立其後押記或轉讓權益;是否構成違約須按你手上的合約判斷。

轉按時要注意什麼隱藏成本?

原按揭是否仍在罰息期、現金回贈是否需按比例退還、律師費與估價費由誰承擔、新按揭的利率計法與封頂條款。把一次性成本加總後,再與節省的利息比較。

財務公司的物業貸款是否受金管局按揭指引約束?

金管局的措施是向銀行等認可機構發出;持牌放債人受《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規管,並非認可機構,故該等成數與比率上限不會直接適用。彈性較大,但息費與風險通常較高。

未補地價的居屋或資助出售單位可以加按嗎?

限制較多。未補地價單位的轉讓、出租及設立押記一般須符合有關計劃的規定並取得房委會或房協同意,並非可自由加按。應先確認是否已補地價。

村屋、工商物業或車位可以做嗎?

要看個案。這類物業的估價、流通性與業權文件複雜度與私人住宅不同,部分機構政策較保守。監管上非住宅物業成數上限已與住宅看齊為七成,但實際批核仍取決於機構。

三、影響、查冊與公開紀錄

二按會在土地登記冊上顯示嗎?

押記文件註冊後一般會反映在該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任何人查冊都可看到。所以「不會有人知道」的說法並不可靠。

我可以怎樣自己查冊?收費多少?

可透過土地註冊處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查閱。按《土地註冊費用規例》,土地登記冊電腦列印本現時物業資料每份 HK$10、過往及現時資料 HK$25;整份文書副本(每份註冊摘要及其附連文書)HK$100。

查冊等於律師查契嗎?

不等於。查冊只顯示已註冊資料;涉及業權瑕疵、遺產、複雜押記或轉讓限制時,仍應委託律師處理。

估價由誰決定?我可以指定嗎?

一般由貸款機構委任的估價機構進行,借款人不能自行決定估值。網上估價工具只屬參考,不同機構的估價可能有差異。

聯名物業可以單方面辦理嗎?

一般不可以。涉及物業權益的押記通常需要所有業權人參與並簽署文件;若有業權人不同意,方案便不可行。

四、成本、風險與替代方案

財務公司二按的利率上限是多少?

仍受《放債人條例》規管。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法定實際年利率上限為年息 48%,超過年息 36% 可被推定為敲詐性利率;實際利率須按條例附表 2 計算,訂明超過上限者不得強制執行。

如果二按供不到,會發生什麼事?

抵押貸款的最壞情況是失去物業:債權人可循法律程序追討,包括向法院申請有關出售抵押物業的命令。這是與無抵押貸款最根本的分別。

我有多筆財務公司欠款,可否用物業一次過清?

技術上可能,但要非常小心,因為這相當於把無抵押債務轉為以物業作抵押。若目標只是減輕月供,應先評估整合方案,而非立即動用物業。

業主是否一定比非業主容易批?

不一定。有物業代表多一項資產,但供款能力仍是核心;若同時有按揭、車貸與多筆財務欠款,總供款佔收入比例可能已超出上限。

什麼情況下應該完全放棄動用物業?

當你把年期拉到最長後仍供不起、收入已中斷,或已進入法律程序時。此時應改為比較個人自願安排或破產等正式途徑,並先處理追收壓力,見跑數服務

卡數壓力大,應該加按去清嗎?

先比較成本與風險。若銀行渠道仍可批出較低息產品,應優先考慮;若只是想把循環利息改為固定期數,做法見清卡數,不必把物業押上。

五、文件、中介與免責

申請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物業地址與種類、業權資料、現有按揭銀行與尚欠餘額、每月供款、是否仍在罰息期、查冊記錄、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入息證明或戶口紀錄,以及其他欠款清單與資金用途說明。

貸款協議有沒有法定簽署規定?

若貸款人為持牌放債人,《放債人條例》第 18 條規定協議須以書面訂立,並由借款人於協議作出後 7 天內及款項貸出之前簽署;簽訂時須獲得已簽署的協議摘記及條例撮要。不符合規定者不得強制執行,除非法庭信納不強制執行並不公平。

中介可以向我收取按揭服務費嗎?

就持牌放債人的貸款而言,按其額外牌照條件,若中介向借款人收費、未獲委任並載列於放債人登記冊,或拒絕提供中介協議副本,放債人不得接受該轉介。任何要求先付費用的安排都應拒絕。

如何查證對方是持牌放債人?

可透過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處的放債人名單核對名稱、牌照編號與註冊地址,並要求對方在文件及廣告上顯示牌照編號;政府另設放債人登記冊供公眾核實財務中介身分。

本頁內容是否構成按揭建議?

不是。本頁只整理公開的監管資訊與實務注意事項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按揭建議、法律意見或貸款要約,亦不提供估價、成數或批核保證。所有條款以你簽署的文件為準。

資料依據:按揭成數劃一七成、供款與入息比率劃一五成、以資產水平審批上限提升至七成及取消多重按揭下調 10 個百分點的要求,引自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4 年 10 月 16 日就物業按揭貸款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發出的新聞公布及指引;暫停假設利率上升 200 基點的壓力測試,引自金管局 2024 年 2 月 28 日致認可機構的通函;查冊收費引自土地註冊處按《土地註冊費用規例》(第 128B 章)公布的收費表;利率上限、附表 2 計算基準與第 18 條簽署規定,引自《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及 2022 年 12 月 30 日生效的修訂;中介限制引自公司註冊處公布的放債人額外牌照條件。所有月供與利息數字為等額攤還數學示例,並非任何機構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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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物業狀況,再講方案

電話 9182 1366(24小時),或經聯絡表格說明物業種類、現有按揭銀行與尚欠、每月供款及資金用途。我們不會在未有書面協議前收取任何前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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